保健食品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、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,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調節機體功能,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,并且在規定劑量之內,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、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保健食品可補充膳食攝入不足或調節身體機能,健康人群如果能夠堅持平衡膳食,不建議額外使用保健食品。
我國對保健食品實行注冊審評制度,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《保健食品批準證書》,獲得《保健食品批準證書》的食品準許使用保健食品標志。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、法規的要求。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要,正確選擇國家主管部門正式批準和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保健食品,但不能替代藥品。
保健品應稱為保健食品,它與藥品有本質的區別。保健食品的本質仍然是食品,雖有調節人體某種機能的作用,但不是人們賴以治療疾病的物質。對于生理機能正常,想要維護健康或預防某種疾病的人來說,保健食品是一種營養補充劑。對于生理機能異常的人來說,保健食品可以調節某種生理機能、強化免疫系統。
藥品是指用于預防、治療、診斷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證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質。
不過,有些產品如維生素、礦物質元素類產品,有的是藥品,有的卻是保健品。如何區別藥品和保健品呢?
首先,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同。作為藥品維生素類產品(藥準字號),必須在制藥廠生產,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很高,比如空氣清潔度、無菌標準、原料質量等,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藥都要達到GMP標準(藥品生產質量規范)。而作為食品的維生素類產品(食字號),則可以在食品廠生產,生產標準比藥品低。
第二,療效不同。作為藥品,一定經過大量臨床驗證,并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,有嚴格的適應證,有規定的劑量、規格,治療疾病有一定療效。而作為食品的保健食品,則沒有治療作用,僅僅檢驗污染物、細菌等衛生指標,合格即可上市。
第三,說明書和廣告宣傳不同。作為藥品,一定要有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詳細的使用說明書,包含適應證、注意事項、不良反應,十分嚴謹。而作為食品的保健食品,說明書不會這樣詳細、嚴格,這也比較容易被利用作夸大其詞的廣告宣傳。
第四,使用方法不同。保健食品僅口服使用,藥品可以注射、涂抹等。
總之,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,有病一定要及時去正規醫院就診,按照醫囑規律服藥。